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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消杀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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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消杀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县城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市场供给,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序购物环境,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城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行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持警惕不松懈,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厌战情绪,严防严控城区农贸市场疫情传播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局城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8个工作专班,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场中心班子成员为办公室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防疫物品(口罩、测温计、矿泉水、喇叭、红袖章)和设置好告示牌、做好所涉市场围挡及有关信息、工作情况报送,且做到对农贸市场的定期消毒、消杀。

  (二)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每个农贸市场特成立一个疫情防控专班,每个领导小组成员带一至两个工作专班,对所辖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

  三、人员分工

  工作专班人员由市场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和局机关、局属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每个专班负责一个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安排见附表。

  四、时间安排

  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自xx年8月9日起(含双休日),上午7: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五、工作任务

  (一)尽量减少农贸市场的进出口,对未经改造的农贸市场进行围挡,该项工作由九保同志牵头,秋亮同志具体抓好落实,市政公司负责安装。

  (二)每个进出口安排专班人员值班把守,对进入农贸市场人员一律进行扫健康码、测体温,禁止未戴口罩人员进入农贸市场。

  (三)督促农贸市场内固定经营个体户必须戴口罩且每天进行一次扫码,二次测体温。

农贸市场消杀方案

  东龙村中心农贸市场施工方法:先整地填好坪,再砌挡土墙。

  一、中心农贸市场施工对基层混凝土施工要求

  1、基层砼的强度应在≤c25,其水灰比尽可能小且夯中不能含有早强剂。

  2、混凝土的中最大的碎骨料粒径≤30mm为宜,且基础面层必须铺以碎石骨料粒≤15mm厚度≥10mm的水泥砂浆层。

  3、混凝土的坍落度应控制在3-4cm,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应控制在12-14cm

  4、碎石、素土地基必须经碾压机压实或夯实。

  10cm以下混凝土振捣使用平板式振捣器振捣作业,10cm以上混凝土使用插入式振捣作业。

  5、使用较重的钢制长辊(钢辊应宽于模板0.3米以上)多次反复滚压地台,做出地台水平。滚压地台时,应除尽钢辊上的异物。将混凝土泥浆提出来,确保表面没有砂石现象,在无法使用钢辊作业的部位,应采用样板刮出地台水平。

  6、混凝土地面水平完工后,应进行泌水处理。

  要求底层混凝土的级配为C25或C20,上层为C30或C25的砂浆细石混凝土,总厚度为10-30cm

  二、中心农贸市场施工步骤:

  1、砼表面拉毛处理:在混凝土表面初凝前加上1cm水泥浆用手工铁板将混凝土表面水砂浆抹均匀找平并拉毛表面。

  2、撒布硬化材料:将规定用量的2/3硬化剂压模地坪均匀撒布在初凝阶段的混凝土表面,待硬化材料吸水润湿后用手工铁板找平收光完成第一次作业,待硬化材料初凝至一定阶段阶段,再进行第二次1/3材料撒布收光找平作业。

  3、找平收光硬化材料:根据混凝土的硬化情况,实行至少三次以上的手工铁板收光找平作业,且收光操作应相互应交错进行。

  4、撒布脱模粉:在硬化材料初凝一定阶段,表面干燥无明显水份的情况下均匀撒布一层与硬化材料配套的脱模粉。

  5、用模具压制图案,保持模具固定平整,压制图案要一次成型不能重压。

  6、实现各种设计款式、纹理和色彩,也可以多种色彩交互设计。

  三、中心农贸市场后期养护及要求

  中心农贸市场材料的施工一般在室外进行,应防止在雨天及大风天气进行,施工环境温度一般在2摄氏度以上。冲洗地坪表面:待硬化地砖完全干燥凝固成型至少2-3天后方可用水或去污剂清洗表面,清洗表面一定在保证整个地坪清洗程度一致,否则会造成地面颜色深浅不一。涂敷亮光剂:待清洗硬化地砖表面完全干澡无水分后至少一天以上方可涂敷液体亮光剂达到养护和增强光亮作用,使地砖表面防污染防滑并再次强化。完成后地砖除了很好的装饰性以外,其物理性能也非常稳定。地砖养护阶段必须防止人员随便进出或进行其它项目的施工操作。地砖功能的有效发挥与施工技术、艺术压花材料紧密相关,施工工艺及技术应严格按专业知识和多年经验老保证。

农贸市场消杀方案

  一、消毒液的配制

  含氯消毒液:

  当天临用现配,浓度为500mg/L~1000mg/L

  配制方法1:在1L冷水中加入500mg/片消毒片1~2片或1000mg/片消毒片0.5~1片,溶解后使用

  配制方法2:将含有效氯5%的84消毒液稀释50~100倍

  二、消毒方法

  (一)营业前2小时至营业结束,打开的门窗进行自然通风换气,有机械通风装置开机运行

  (二)每天在停止营业后,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垃圾及时清理运走;市场内墙面、地面、柜台、货箱等用500mg/L含氯消毒液喷雾或擦拭消毒的,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每天消毒1次

  (三)营业人员用流水清洗双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75%乙醇)擦拭手部1分钟以保持手卫生,并戴防护口罩

  三、管理要求

  (一)在入口处设置入场戴口罩标识,有专人发放疫情防治宣传卡片,发现可疑病人,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未戴口罩者或发热症状者不应入场

  (二)农贸市场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组织,明确分工要求

  营业期间相关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农贸市场消杀方案

  一、落实责任全覆盖

  此次爱国卫生运动及消杀工作开展之前,我社区召开各物业经理、企事业单位负责开展消杀工作动员会,同时通过制定发放消杀登记台账,要求辖区各行业单位对辖区场所责任到人,每次消杀后登记在册,签上责任人姓名,严格落实责任。

  二、健全组织全覆盖

  我社区根据辖区14352名人员实际情况,严格按照1:1000比例配备消杀员,目前成立3组消杀小分队,结合14名小区负责干部、2名社区警务“三位一体”共发动消杀队员累计68名。

  此次消杀共配备消杀工具如下:喷雾器18台、大型消毒喷雾机2台、防护服45套、酒精25升、消毒液50升。

  三、消杀范围全覆盖

  我社区共有14个小区、498家商铺、47所企事业单元、1所公园、2间公厕,针对以上场所,已严格按照每处每天消杀3次的原则进行严格消杀,消杀次数累计达到2200余次。

  通过此次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杀,不仅美化了辖区环境,整治了卫生死角,更获得了居民群众的一致支持和好评。

农贸市场消杀方案

  为了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规范市场管理,确保本市场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面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市场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未经许可擅自转租者,转租无效,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5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不得超出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响其他业户经营。违者由市场所暂存其货物,并收取违约金10-100元和10元/天的货物保管费。

  4、市场内不准乱搭乱建,违者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20-1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剩余租金不退。

  5、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改1-7天。

  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100-200元,并视情节给予停业整改。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所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所将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8、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5-20元。

  9、业户经营产生的垃圾必须装袋,交易结束时将垃圾投放于指定地点或自行带走,违者除责令消除外,每次收取违约金5-20元。

  10、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10-20元。

  城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市场所和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对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门面房)确定后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逾期不办理者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停业整改,情节严重者报工商、卫生部门处理并收回摊位(门面房)。

  5、蔬菜经营业户应自觉接受卫生部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经营。未经检测擅自入市经营的,市场所除责令其检测外,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对检测有问题的蔬菜,市场所有权进行暂存、销毁处理。

  城东农贸市场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违者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除移交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门市房必须配备合格的(4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公共消防设施、器材除抢险救灾外,任何人不准损坏或动用;不得遮挡、圈占、埋压消防设施,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并收取违约金50-200元。

  5、市场内严禁烤火、焚烧物品,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1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

  6、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农贸市场消杀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水平,落实市关于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学习“乐东精神”,勇于担当,通过改造环境卫生,推进城市管理创新,提升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力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目标,明确属地责任,加大行政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要做好调查摸底,形成“一点一策”,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制定具体方案开展整治。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力争达到“双创”要求。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对象:镇农贸市场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镇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1.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各镇(街)、有关单位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2.协调解决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及时收集信息,编发情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4.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五、职责分工

  1.镇职责:负责牵头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严厉打击取缔市场及周边的乱摆乱买、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负责签订农贸市场及周边铺面等门前“三包”责任书,组织、环卫、工商等部门巡查检查,督促部门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的经营业主。负责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建设,负责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整改和相关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汇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负责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的整治、监督与检查。

  2.农贸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农贸市场管具体理工作,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建立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区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必须明确进场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进场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进场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必须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镇工商所职责:负责查处农贸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短斤缺两、商业欺诈、私设摊位收费等行为。组织协调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治及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督促市场业主建立农贸市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检查、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对违反农贸市场管理规定的市场业主进行依法处置。

  4.镇环卫站职责:负责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回

  收及处置等工作。配套完善市场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指导和帮助市场业主完善市场内部的卫生保洁设施设备。主城区外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工作由属地负责。

  5.镇交警支队职责:负责整顿规范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完善停车场、停车泊位设施,取缔乱设停车位、乱收停车费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加强指挥疏散,纠正、教育和查处违法停车行为,防止因人员密集、停车秩序混乱引起的道路堵塞,加强对高峰时段和假日期间大型活动的管控。

  6.镇食药监局职责:负责对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食品安全。负责监督检查市场周边餐饮店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行检查督导,规范加强市场蔬菜质量监管,监督经营业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严把蔬菜检测质量安全和准入关,做好蔬菜检测、留样和日常登记记录,经检测不合格或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严禁进场销售,并依法予以查处。

  7.镇中队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无证经营摊点整治,设立严管区,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标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管理规范,大力整治严重影响交通、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和市见大、反映强烈的马路市场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导点。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检查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对违反者依法进行查处。

  8.各摊位业主职责:业主是农贸市场管理、食品安全和摊位“门前三包”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诚信经营,认真清扫,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

  由镇组织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对农贸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填报《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存在问题调查摸底登记表》(附件2),上报区。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镇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人及倒排时间表,对整治工作可能涉及的稳定风险做好评估并有相应预案,充分考虑群众的生活需求,兼顾生产经营者的利益诉求,采取相应的利民便民措施并做好疏导工作。利用日常整治行动或是召开联席会议,向各成员单位布置摸底任务,督促了解农贸市场整体情况,为开展整治行动卯实基础。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

  镇、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挂横幅和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

  集中整治阶段,镇、各相关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盯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集中整治期间,要确定高标准,保证落实力度,促进整体提升,力争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阶段性目标。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确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七、保障机制

  (一)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镇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镇为治理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的日常检查、督导、反馈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建立相应农贸市场整治长效机制,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所负责治理任务考核达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组长由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环卫、工商、交警、消防等部门指定专人及农贸市场业主组成。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交流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巡查督办机制。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日常巡查小组,配合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每天定时、不定时巡查辖区农贸市场,对不落实农贸市场考核标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督导,对不及时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整治,对仍不及时整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并上报区主要领导。

  (四)建立失信惩戒管理制度。由镇工商局牵头,镇食药监局协助,制定失信惩戒标准,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利用市市场管理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并联接全市“数字平台”,形成高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场内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五)规范信息报送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汇总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信息报送内容、格式及时间要求,参照《市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海城六治办〔20xx〕45号)执行。

  (七)保障工作经费。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由镇具体研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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