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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个人房屋长期租赁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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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个人房屋长期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___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___。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___元。该房屋总租金为___元。

  三、租金于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计罚。若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元作为定金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租期为__,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开发区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扬州市个人房屋长期租赁合同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武汉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下简称该房屋。房屋结构为____。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房屋未设定抵押。

  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属文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属文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租赁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乙方有同等优先权。

  四、租赁、支付方式和期限

  1,按季度付款,该房屋租金内不变。自第起,双方按旁边门面市场行情涨跌进行调整。

  2,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违约金。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4、除本合同附属文件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转租、转让和交换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他人承租他人,必须事先经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3、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给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十、违约责任

  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赁条款。

  2、因乙方示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更改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武汉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下简称该房屋。房屋结构为____。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房屋未设定抵押。

  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属文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属文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租赁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乙方有同等优先权。

  四、租赁、支付方式和期限

  1,按季度付款,该房屋租金内不变。自第起,双方按旁边门面市场行情涨跌进行调整。

  2,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违约金。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4、除本合同附属文件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转租、转让和交换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他人承租他人,必须事先经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3、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给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十、违约责任

  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赁条款。

  2、因乙方示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更改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5、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

  乙方:

  日期:

  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5、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

  乙方:

  日期:

扬州市个人房屋长期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收到房屋款后应该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凭证。

  二、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非乙方原因,房屋或其附属设备设施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甲方收到乙方关于维修通知3日内仍不履维修义务的,乙方可自行维修,因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租赁期内,甲方出售租赁房屋的,应该提前___________个月告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该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该的赔偿责任:

  (1)甲方对所出租房屋不具备完全处分权或者出租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的;

  (2)甲方未尽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影响房屋居住情形的。

  五、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租赁期内无法正常使用该物业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押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须另行补偿,补偿金额以乙方实际损失金额与租赁保证金之差额为准;

  六、因履行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1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扬州市个人房屋长期租赁合同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

  该房屋权属证明名称:

  编号:

  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该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用途: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凭据。

  二、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日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租金为:元/;本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元。

  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四、押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为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费用由方承担;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由方承担。

  租赁期内,因该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承担。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赁押金。

  其他约定:

  五、成交方式

  甲乙双方系通过以下第种方式成交。

  自行成交。

  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为:,备案证书号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为

  注册证号

  六、关于房屋转租与出售的约定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

  租赁期间,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应在出售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七、关于甲方交房的约定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甲方延迟交房超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约定交房时间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向乙方每日按已付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八、关于乙方付款的约定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向甲方如期支付租金。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超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按应付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的状态,并承担乙方正常使用下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的修复义务;甲方不承担房屋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但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租赁期内,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或乙方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属甲方违约的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还给甲方,乙方应当保证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结清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甲方保证已如实介绍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出租该房屋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乙方保证已对上述房地产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租赁该房屋。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关于租赁期间房屋被征收的约定:

  十、登记备案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甲方□乙方按相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租赁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在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变更手续。

  租赁期满房屋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甲方□乙方在期满后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选择:□向人民起诉□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补充约定

  十三、附则

  本合同所列地址为各方准确联系地址,相关文书送达到该地址,即视为送达给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方,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和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扬州市个人房屋长期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把其所属楼房套房租给乙方作用房。双方协议条款如下:

  1、租用期暂定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金每年为元。当年租金乙方必须在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给甲方。租期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停租退款。

  3、乙方使用的水、电费按月付清给甲方。其中:水费每人每月元;电费按电表计算,每度元;水龙头损坏由乙方更换。

  4、租用期间乙方不得损坏甲方房屋设施,造成损坏的乙方负责装修或赔款。如属甲方房屋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装修。

  5、租期内有关单位所有征收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出现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共同爱护好环境卫生。

  7、甲方向乙方收取贰佰元押金,租期满时如乙方没有违约责任,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8、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交由仲裁机构仲裁。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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