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会和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主动接受本院和上级部门的财务监督。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严把增收节支关。
(三)根据发展规划,正确、及时编制季度和年度的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严格执行规定的会计科目和格式。按规定定期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四)加强卫生院经济管理。在县卫生局的指导下,每半年和年底进行一次经营活动分析,做好成本核算工作。
(五)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院长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院长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六)财会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和呆帐。
(七)财会人员应与各科室配合,每年对房屋、设备、办公用品、药品、器械等资财进行一次清查盘点,清理库存,防止卫生院资财遗失或积压。
(八)业务收入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无条件的应定期送存。
业务收入一律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收款人员如发生短款、错收假币应如数赔偿。
(九)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和年度会计报表等资料每年整理成册、归类、存档,财会人员交接手续,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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