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行(2020年)为1982年,俗称“八二”。
2、将国家性质由“无产阶级专政”恢复为“人民民主专政”。
3、将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并列为三支基本的社会力量;恢复设立国家;改由全国选举;实行总理负责制。
4、规定国家、全国、领导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取消了领导职务的终身制。
5、新增“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条文。
6、承认国营、集体、个体三种经济都不可缺少,申明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益等。
7、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8、确认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9、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10、根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唯一有权修改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