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可全部报销,但有些费用需由单位、工伤职工和医疗机构承担。工伤职工需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可先就近急救。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相关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伙食和外地就医费用也可报销。非工伤引发的疾病需按基本医疗保险处理。工伤康复费用符合规定时也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分析
按现行规定,职工工伤期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可以全部报销的。工伤医疗中,不能报销的费用按所在省市规定分别情形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和医疗机构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拓展延伸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适用范围和申请流程是什么?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适用范围包括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的医疗费用。根据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在工伤发生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单位出具工伤认定意见书。接着,被保险人可凭借相关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流程一般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伤认定意见书、医疗费用清单等,并递交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费用将得到报销。具体的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而有所差异,因此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按照正确的流程进行申请。
结语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了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的费用。按规定,被保险人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工伤,并获得工伤认定意见书。然后,凭借相关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费用报销。申请流程包括填写表格、提供证明材料,并递交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费用将得到报销。申请人应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确保按正确流程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