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购买的股票不是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根据中国法律,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个人所有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财产、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属于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婚前增值的股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